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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5 14:14:41编辑:爭強好勝網浏览(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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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全省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成果,共檢查保健品生產經營單位10063家,檢查賓館、酒店等重點場所4292個,檢查聲稱提供理療、體驗等“保健”類服務的經營場所3799個,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立案481件。 據了解,2019年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聯合開展整治遼寧“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各項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遼寧省初步建立保健品經營主體名錄信息清單 按照遼寧省“百日行動”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全省集中力量對涉及“保健”市場的主體和重點領域進行摸底排查。對本轄區內涉及“保健”市場經營等場所進行實地走訪摸排,並對其進行功能性宣傳的信息以及產品介紹等進行逐一排查,建立主體名錄信息清單。 同時,對經營者發布的廣告進行實時監測,建立“保健”類廣告監測台賬。對近幾年受理的投訴舉報進行再次梳理,深入挖掘“保健”市場違法線索信息。全麵收集匯總在我省進行直銷活動的企業及分支機構、經銷商等相關信息,為下一步對“保健”市場實行常態化隨機檢查和實施動態監管提供有效數據支撐。 遼寧省深入開展“保健”市場檢查 據悉“百日行動”期間出動檢查人員42029人次,檢查保健品生產經營單位10063家,檢查賓館、酒店等重點場所4292個,檢查聲稱提供理療、體驗等“保健”類服務的經營場所3799個,檢查社區、公園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1733處,檢查旅遊景區、農村集鎮、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439個,開展行政指導、行政約談1407次,協作執法528次,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立案481件。 遼寧“百日行動”引導消費者提升自我防範意識 在“百日行動”中,除了通過電視、網絡等各級各類媒體發布“百日行動”公告和投訴舉報受理電話,宣傳案例警示信息等手段和方式外,還在商場超市、養老機構、居民社區、公園廣場、藥房藥店、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活動場所張貼宣傳海報和宣傳畫,電子屏幕演示,發放宣傳單和《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等,組織開展向特定群體麵對麵的解讀宣傳,累計發放各類宣傳資料348707份。(徐微微) 保健品市場亂像治理 市場監管總局和最高檢回應保健品市場亂像治理 10月25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肖亞慶和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肖亞慶表示,將完善保健食品注冊備案監管製度。今年市場監管部門公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功能目錄管理辦法》。近期,還將結合《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修改出台,加快完善保健食品監管的配套規章製度。 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標簽大字體標明“不是藥品”讓老年人看得見 肖亞慶在回應提問時稱,總體來看,近年來,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狀況不斷好轉,市場秩序也逐步規範。但保健食品領域還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比如,有的企業唯利是圖,非法添加一些藥物;還有的商家虛假宣傳,誇大功能、誇大功效,甚至把保健品吹成神藥,欺騙消費者;也有企業生產的是普遍食品,卻說是有特殊功效等。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了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查處了案件5.8萬餘件,貨值33.2億元,市場監管部門還和有關部門一起公布了34起典型案例,這些都形成了一些震懾作用。 肖亞慶表示,下一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反映的一些突出問題,采取進一步措施。要持續開展保健食品行業的專項清理整治,依法嚴懲一批犯罪分子,取締一批違法主體,銷毀一批假劣產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真刀真槍地解決問題。同時,還將研究起草《保健食品行業清理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1年)》,努力建立長效機製。 肖亞慶還稱,將完善保健食品注冊備案監管製度。今年市場監管部門公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功能目錄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保障原料的安全有效、功能真實可靠、質量標準穩定。近期,還將結合《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修改出台,加快完善保健食品監管的配套規章製度。此外,會督促引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我們國家保健食品的量非常大,現有生產企業2365家,經營企業將近120萬家。保健食品很多是老年人用,容易被誤導。”肖亞慶說,今年,針對這一情況發布了《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主要是指導保健食品企業規範標簽標注。現在有的保健食品標簽上字寫得很小,我們這次規定,標簽上要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區所占麵積不少於其所在麵積的20%,就是讓老年人拿著這個瓶子、拿著這個袋子,一眼就能看到這個保健食品是幹什麽的。我們公布了以後,消費者反響還是很熱烈的。今年1月1日實施以後,期待能有一個好的結果,讓老年人明白地消費。 最高檢: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製度 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去年8月份,最高檢開展了“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專項監督。因為對保健品的安全欺詐問題群眾反映十分強烈,所以今年把保健品作為專項活動的重點,現在共辦理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1139件。下一步,最高檢將繼續與市場監管總局密切配合,特別是針對電視購物廣告虛假宣傳保健品,還有電子商務平台非法代購具有風險隱患產品,再一個是沒有標注有效期限以及其他相關標簽,對這些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張雪樵還表示,最高檢與最高法院溝通,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製度。目前有的案件判決了違法銷售者承擔10倍收益或3倍損失的賠償金,但有的案件隻判決銷售假貨的違法分子承擔退款的責任,所以同案不同判。有一個案件是通過網絡銷售治鼻炎的假藥,一家店賣給了38個消費者,每個消費者一個療程是1980元,總共是75000多元。後來法院對這個案子隻判決了銷售假藥的銷售者隻承擔6000元的賠償金。銷售假藥或者偽劣食品的違法分子,承擔的法律責任與他的罪過遠遠不相符合,社會效果也不好。有的觀點認為,普通消費者做原告的,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金,檢察機關就不能主張。 保健品市場亂象的原因 1、保健品麵向老年市場,缺乏辨別力 保健品標榜的所謂奇效,恰恰迎合了老年人對健康的焦慮,使他們被“包治百病、延年益壽”的虛假宣傳蠱惑。另一方麵,老年人群對疾病認知不足、健康素養較低,而現有的診療模式又難以滿足老年人從預防到治療、護理、康複的長期健康管理需要。 2、保健品違法成本低,利潤大 銷售假冒偽劣保健品的違法犯罪成本太低,我國的相關立法製度、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不法商人隻需要承擔很少的風險就可以獲得高額的利潤。與此同時,保健品的成本比較低,銷售出去的保健品的利潤相對較高,這樣會給商家帶來極大的利潤,這樣的高利潤會懵逼商家的良心,使其昧著良心賺黑心錢。 3、市場監管力度弱,宣傳普及不到位 市場監管力度不夠,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不足,沒有將保健品市場擁有一個純淨的市場競爭環境。對於所有的消費者來說,他們本身處於信息知識的一個劣勢地位,缺乏相關的專業知識,無論是醫護隊伍還是衛計部門對於保健食品宣傳,都僅僅停留在表麵,未能形成實效。 保健品常見誤區 “藥”“健”不分新概念不懂 調查數據顯示,有40%的受訪者表示經常服用保健品,有75%的受訪者在近半年內購買過保健品。對於服用的目的,有53%的受訪者是為了“增強體質,預防疾病”,26%的受訪者是為了“輔助治療”,9%的受訪者是為了“治療疾病”。老年人對於食品、保健品、藥品的概念和定義不清楚,尤其是對保健品和藥品的概念存在誤解。調查中有41%的受訪者表示不能區分保健品和藥品,有的甚至還模糊地認為保健品等同於藥品,服用了保健品後就可以不服用藥品。 “多吃總歸好處多” 調查發現,相當一部分老年人認為保健品“多吃總歸好處多”。22%的受訪者表示“會同時服用多種保健品,缺啥都給補上”,有32%的受訪者“會在醫生的建議下同時服用多種保健品”。那麽,老年人在保健品上肯花多少錢呢?調查數據顯示,受訪者中,每年花費1000元以下的人占41%,花1000~5000元的人占44%,花5000~10000元的人占13%,花1萬元以上的人占2%。從數據可以看出,每年花費在保健品上5000元以下的人占了85%。 不看療效看廣告 保健品市場存在什麽問題?調查中,87.5%的人首選“虛假和誇大宣傳的情況較多”,現在一些保健品宣稱“僅用3天改善睡眠”、“連服一療程增強記憶力”等保證,大多涉嫌虛假宣傳。30%的受訪者承認自己有過購買保健品上當的經曆。發現上當後,有40%的人自行與賣家或是生產廠家協商解決,有49%的人通過消保委解決。 保健品市場“綁架”兒女孝心 查中有47%的人表示,平時服用的保健品是子女、朋友贈送的,而子女、朋友在為老年人選購禮品時,往往選擇廣告宣傳多或他人推薦的,容易忽略是否適宜。66.0%的人認為,濫用“孝心”宣傳的情況較多,有綁架消費者之嫌。保健品不是藥品,很難快速、明顯地改善人體機能,更不能治病。 專家提示:保健品並非越貴越好燕窩營養與雞蛋相當 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副所長馬冠生介紹,燕窩和雞蛋的營養成分沒有太大的區別,隻是個別營養素的含量有所差別,但價格差別就大了。所以,並不是越貴的食物提供的營養物質越多。除了滋補養生的原因外,吃燕窩也成了人們展示身份、擺闊的一種方式。虛榮心、炫富心理為燕窩提供了一部分市場需求。